关于发布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》等5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23号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6〕81号)和《排污许可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),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,指导和规范工业炉窑等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,现批准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》等5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,并予发布。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:一、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》(HJ1121-2020)二、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》(HJ1122-2020)三、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鞋工业》(HJ1123-2020)四、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、船舶、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》(HJ1124-2020)五、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》(HJ1125-2020)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,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(www.mee.gov.cn)查询。特此公告。生态环境部2020年3月27日
本消息为产业园区网用户上传并发布,如需删除,请发送邮件至mail@zhaoshang.net
相关政策